鹤城民政强力推进“四风”整治常态化建设

13.11.2015  10:33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抓好“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今年来,鹤城民政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作为是规范工作的重要抓手,注重从干部职工思想深处着手、行动细处发力,抓经常、经常抓,大力促进了“四风”整治活动的常态化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把作风建设摆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组书记切实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谋划部署,督促落实;把推进“三转”(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作为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重点,把实行“签字背书”、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责任制度等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相关制度。局“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项检查,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检查,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坚持抓早抓小、常抓不懈,对苗头性问题争取早发现、早提醒,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今年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人、财、物管理,完善并落实请考勤、财务管理、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三是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对深化“四风”问题工作搞形式,走过场,出现“四风”回潮、反弹、群众意见大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把整治“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把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切实推动“四风”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见到实效。

   (鹤城区民政局 吴庆华 尹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