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高院签署“点对点”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市场主体相关权益合作协议

18.01.2016  18:22

 

 

2016年1月15日,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沐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金旺廷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点对点”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市场主体相关权益合作协议》,标志着我省工商部门和法院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进入新的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法〔2014〕251号)下发后,省工商局和省高院立即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相关事宜。下发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的通知》(湘高法〔2015〕21号),筹备建设法院与工商部门“点对点”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系统。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已公示23574条司法冻结信息,4378条法院被执行人信息,限制被执行人723次。省工商局和省高院合作协议签订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因执行工作需要,可以自主登录省云平台共享数据库查询市场主体最新信息;可自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办理冻结、续冻、解冻公示;省高院将被执行人信息传输给省工商局作为加强注册登记和市场监管的信息来源。

 

 

省工商局企业处、法规处、网监处、个体处、企业注册局、信息中心、宣传中心负责人陪同参加了合作协议签订会,考察了省高院数字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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