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6男子滋事逃逸酿车祸 驾驶员涉罪被判刑

23.03.2016  17:05

  原标题:  常德6男子滋事逃逸酿车祸 驾驶员涉罪被判刑

  尚一网讯(通讯员 谭春林 陈悦)常德澧县男子叶某、杨某等6人在滋事后驾车逃逸,为逃避民警追捕,叶某超速驾驶,因车速过快造成车辆侧翻,导致1死4伤的交通事故。经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澧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15年10月23日22时许,叶某、杨某等6人在澧县尚品宾馆附近一家烧烤店打架闹事,随后由叶某驾驶小轿车一同往津市方向逃跑。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在澧县汽车东站附近拦截,叶某强行冲关,继续逃窜。22时38分,叶某驾车至S302线澧县小渡口镇董家村路段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控翻入公路坎边,叶某从车内爬出后喊了声“快跑”,自己则迅速跑到澧县小渡口镇一小诊所疗伤。次日上午9时许,叶某得知同伙杨某当场死亡、其余4名同伙轻伤后,当即赶到澧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认定叶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2月23日,叶某赔偿了被害方相应经济损失,并与死者杨某的亲属、4名受伤同伙均达成和解协议,被害方均对叶某行为表示谅解。

  司法机关认为,叶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4人轻伤,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叶某为了逃避民警的抓捕,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在次日得知同车人员伤亡情况后,才主动投案自首。因此,法院根据本案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犯罪后表现,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