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承接食盐专营行政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职能

02.07.2018  12:13

  6月29日,根据省政府专题办公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正式签署了《湖南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协议书》并联合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核发等食盐专营行政职能,以及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盐政执法和监督职能。省经信委、省编办、省财政厅、省食药监局、省轻工盐业集团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职能交接仪式。湖南省食安办主任、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湘凌和省轻工盐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冯传良分别就全省食盐监管职能交接工作讲话。

  刘湘凌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盐业体制改革,专门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31号)和《湖南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63号),明确由省食药监局负责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许可证、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核发等食盐专营行政职能,同时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盐政执法和监督工作。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切实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坚决守住食盐质量安全这条底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着力提升监管水平,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风险管理,推行智能监管;着力完善与经信、公安、卫计、商务、教育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着力构建共治格局,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刘湘凌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不发生食盐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三个底线。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积极创新食盐监管方式,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盐安全监管工作。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冯传良表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及时转换角色,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要积极配合所在地市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人员安置和职工思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推动盐业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继续确保合格加碘食盐的供应,维护盐业市场稳定,共同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自2018年7月起,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全省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省食药监局食盐监管处、人事处 撰稿人:包昌红)

湖南省食药监局同省轻工盐业集团签署职能交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