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胡颖:构建和谐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6.01.2015  14:15

(省政协委员胡颖)

  红网长沙1月2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肖懿 摄影    陈宗昊)政协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今天召开,省政协委员胡颖代表民盟湖南省委发言建议,准确定性劳资集体冲突,积极促进劳资集体协商,努力推动工会改革创新,构建和谐集体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从近三年的统计情况看,湖南集体劳动争议有683起,仅2014年1-9月就有183起。现有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仍以个别劳动关系调整为主,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严重滞后。
  
  胡颖认为现有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主要存在缺乏规范有效的调解运行机制、过度依赖政府调解资源以及缺乏劳资平等权益保护机制等三大问题。
  
  自2011年全国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我省2014年工资集体协商覆盖企业已达56000多家,却没在协商制度本身的实施机制上下太多功夫,使得集体协商制度形同虚设。
  
  有时,政府为了快速制止冲突,往往采用“出警”等强硬手段,集体劳动冲突最终虽然落下帷幕,但并得到有效解决,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还会使政府疲于应付。
  
  提案建议,准确定性劳资集体冲突,不要视劳资冲突为洪水猛兽,而应引导劳资集体冲突转向劳资集体谈判协商。
  
  积极促进劳资集体协商,在发生了劳资集体冲突的企业或行业,政府和总工会应该搭建平台积极斡旋,促使劳资双方坐到谈判桌,协商解决冲突。
  
  努力推进工会改革创新,建议发生劳资集体冲突,当地总工会第一时间去现场助工人进行集体协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培训工人维权意识及法律知识,在条件成熟的企业改选基层工会,推动基层工会主席直选。
  
  吸纳社会力量进入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可以借鉴广东省在2012年提出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模式,由总工会充当枢纽型组织,将各种社会组织纳入体系中,让枢纽型社会组织来担当整合资源、配置资源、优化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支持、自律自治的多元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