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积极谋划2018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

29.03.2018  18:17
           为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近日,娄底市县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响应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市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全市共计划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3个,其中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实施11个,独立实施2个;离任审计项目10个,任中审计项目3个;审计县乡主要领导14人,部门主要领导2人。

2018年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全面实施的第一年。该市要求全市审计系统要保持先进做表率,深入贯彻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按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除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异地交叉审计县市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外,市本级的经责审计做实做细规定内容,安排5个县市区必须对2个以上乡镇开展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该市要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应尽可能与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可以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开展,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任职期间开展。重点关注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方面。

2015年,审计署在娄底市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为这次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打下了良好基础。(撰稿人:娄底市审计局  李卫真;审核领导:彭淑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