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突发事件预警将通过13大渠道发布 重大失误将追究刑事责任

08.09.2016  21:17

   气象、水利、地震等64个预案单位将接入系统 出现重大失误将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建成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今后,预警信息将通过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北斗卫星导航等13大渠道发布。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预警信息制作、发布及传播作出严格规范,新《办法》自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红橙黄蓝标示等级

  为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以及预警联动水平,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办法》的试行版本早在2013年已出台。此次发布的新《办法》将于下月起开始实施。

  何为预警信息?《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同时,预警信息包括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Ⅳ级(蓝色)预警和重要警示性信息。

   预警信息统一格式

  《办法》对预警信息制作、发布做出了严格规范。根据规定,预警发布责任单位利用预警发布系统发布预警信息,要与同级预警发布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预警类型、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预警发布责任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预警信息的制作、审签,对预警信息内容负责。预警发布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准确无误。

  同时,《办法》规定,政府部门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都要统一格式:预警图标附前,预警可能影响区域图附后。同时,要求在预警中写明文字描述,如应注明单位、具体时分、预警级别、影响时间、影响范围、影响事件、防御指南等。

  ■记者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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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失误将追究刑事责任

  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高炉东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二五”规划要求,省政府2014年对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依托气象部门基础业务系统建设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目前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已投入试运行。

  据了解,该项目建设内容分为预警应用、 发布渠道、通用设备、安全保障等主要部分。气象、水利、地震等64个预案单位都将接入该系统,统一发布信息。目前,已有供水、供电等19个部门接入该系统。其中,信息发布渠道系统涵盖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电视插播、广播电台插播、电子显示屏、手机APP、北斗卫星导航、报警器和网站等13大渠道系统。

  《办法》规定,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保障。根据规定,相关部门应严肃工作纪律,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