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8月24日,永州市审计局局长王衡平受永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五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得到了与会委员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会议认为,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思路清晰,工作报告的针对性、指向性、适用性较强,充分揭示了预决算编制、公共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绩效、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强化对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市人大对审计部门的工作是满意的。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会议提出四个方面建议:
一是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项目、民生民本资金、经济责任、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简政放权、项目落地、资金到位、绩效管理等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强化债务监督。加强对政府举借债务行为的监督,坚决制止、严厉查处违法举债、变相举债、违法担保行为,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的能力,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三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作为财政预算编制参考依据,倒逼部门强化预算管理。
四是强化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倒排时间进度,按时逐条整改,提升整改实效。认真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逐步推进部门预算单位审计结果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局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供稿:陈红玉 审批:雷玖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