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清理规范6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19.11.2016  18:05

  日前,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63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根据简政放权原则,缺乏法定设立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的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凡应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提供的服务,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

  此次公布的清理规范的是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计63项,涉及20个部门。其中申请人应该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35项;申请人可自行开展,也可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事项16项;不再要求申请人开展,改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事项12项。

  根据工作安排,怀化市优化办、市审改办对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经过审批部门申报,市优化办、市审改办联合审查,形成初步清理规范结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怀化第一批63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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