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文化志愿者倡导将陪父母运动列入尽孝账单
妈妈团在文化志愿者的带领下翩翩起舞。 莫正德 摄
韶山市人民广场,母亲儿女搭档,婆婆媳妇共舞。 莫正德 摄
中新网韶山5月8日电(通讯员 史彩辉)母亲节,你是怎样陪伴母亲度过的?在湖南韶山,文化志愿者们发起了“我陪妈妈跳广场舞”孝亲活动,希望通过跳舞健身活动,让更多年轻人将陪父母运动列入尽孝账单。
5月8日晚,在韶山市人民广场,文体局、团委、妇联等主办单位对全市文化单位进行了文化志愿者授旗仪式。随后,数百名身着红色文化衫的舞者在文化志愿者带领下欢快地舞动起来。《幸福拍手》、《献给妈妈的歌》、《广场style》、《烛光里的妈妈》……一曲接一曲,场面激情活跃。
舞者中,有的是母亲儿女搭档,有的是婆婆儿媳共舞,还有的是祖孙三代齐上阵。韶山“妈妈团”的庞阿姨就是在儿媳妇邀请下参加了当天的活动。“年轻的儿媳妇喜欢跳舞,我跳舞不在行。今天,她把我还有自己的女儿都叫来参加活动。”庞阿姨拿着志愿者送的康乃馨高兴地说,这样的过节方式很有意义。
参加此次活动的年轻人纷纷表示,过去以为给父母买衣物、保健品就是尽孝,参加这次活动才真正理解到,陪伴才是送给父母最好的礼物。
除了跳广场舞,活动主办方还在现场设置了一个“把爱大声说出来”温馨小屋。走进小屋,是一幅巨大的全家福照片。工作人员介绍,活动参与方式很简单,只要对着小屋内的摄像机说出自己对母亲的祝福,并大声说出“妈妈我爱你”,便可以收到一束康乃馨。
从河北带团来韶山参观的导游李倩,对着镜头几度哽咽,因为工作在外不能陪伴父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祝福遥远的母亲;退休职工张华的母亲已经过世多年。在温馨小屋里,他回忆了母亲生前对自己的爱,并流下了思念的泪水。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韶山市群众文化学会(筹)发起,该学会由全市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热心于群众文化的有识之士自愿组建,旨在通过培养文艺人才、开展文艺理论研究、组织群众文体活动等形式,繁荣韶山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