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环保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
11月13日,韶山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环保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复庚主持会议。
会上,韶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赵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关于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17年,韶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配合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以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环境执法行动和环境治理为抓手,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2017年,韶山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是近年来改善比较明显的一年。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3.64,优良天数为242天,优良率为88.6%,在湘潭市排名第一,超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优良率达到83%以上”的标准要求。其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16.7%;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较2016年下降18.6%。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河流韶河立山村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辖区主要水库、较大河道水质均达到III类水体标准,无劣V类水体,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保持平衡,储存与处置实现无害化,环境安全风险平衡受控,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会议要求,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迅速启动新的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和建设;加强排水管网的普查和维护;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继续开展关闭矿区的复绿工作;要加强部门联动配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韶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智君就下阶段工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文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甍、张海明、周利人等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市政府办负责人,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和邀请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