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公路局原局长涉嫌滥用职权受贿被公诉

04.05.2015  09:57

  韶山市公路局原局长廖某在兼任韶山市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工程技术部部长期间,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目前被提起公诉。

  5月3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湘潭市检察机关获悉上述消息。犯罪嫌疑人廖某,男,41岁,湖南省湘乡市人,中共党员,原任韶山市公路局党组书记、局 长。早在去年7月,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犯罪嫌疑人廖某因涉嫌受贿犯罪,经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由韶山市公安局对其依法执行逮捕。

  经检方审查查明:2013年下半年,廖某在担任韶山市公路局局长兼韶山市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工程技术部部长期间,为使韶 山市公路局所属“杨林油库”在韶山市核心景区外环公路建设项目拆迁中获得超额补偿,滥用职权指使施工方变更施工用地红线,授权其下属以不正当方式贿赂征拆 人员以提高征收补偿金额,致使“杨林油库”在两次征收中超额补偿37万余元。

  另外,廖某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利益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万元。

  潇湘晨报湘潭5月3日讯 记者 肖洋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