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商务局与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建立“检贸”协作机制
2014年11月17日下午,在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议室,湘潭市商务局黄韧局长与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刘平局长分别代表市商务局和韶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现场签署《“检贸”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双方围绕定期磋商解决问题、协调促进外贸发展,从七个方面构建协作机制。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检贸双方为加强进出口贸易政策动态、管理措施和工作重点的沟通交流,共同分析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促进湘潭外贸发展的有效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采取定期会议和应急磋商相结合的办法,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轮流主办,由双方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年会由双方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主要解决开放型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应急磋商为不定期进行,主要研究企业、有关单位提出的个性问题,或针对有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由双方责任部门协调召开,重大问题报主管领导。
二是建立层级联系制度。检贸双方建立各层级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机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流程。双方将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根据联席会议的要求和具体工作需要,确保检贸协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日常信息沟通。将检贸信息联网作为大通关建设的先导工程,检贸双方共同推进检贸信息联网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实现信息共享。商务部门将重大进口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提前通报检验检疫部门,定期通报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及进出口货物情况;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向商务部门提供进出口产品质量状况、退货索赔等情况。双方共同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相互提供进出口企业的基础信息和质量诚信风险信息。商务部门将管理的出国劳务人员、出国劳务基地、出国劳务公司等信息通报检验检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将出国人员体检、国外疫情动态、国外疫情警示通报和公告等信息通报商务部门。
四是联合开展政策宣传。为方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检验检疫、外贸政策规定,检贸双方将视情况联合召开政策通报会、举办企业培训班,或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共信息平台、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WTO规则、国际贸易惯例、CEPA和主要贸易伙伴进出口政策、普惠制及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宣传普及,适时建立市技术贸易壁垒措施应对专家队伍,并督促各地相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五是共同开展专题调研。为深入了解我市外贸进出口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事态变化趋势,研究促进进出口贸易发展的对策意见,改进和完善管理办法,检贸双方针对有关问题协商确立专项调研内容,联合开展调研,针对特色产业和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六是着力开展“一对一”企业帮扶。检贸双方按照“一对一”帮扶工作原则,集中精力对进入“重点外贸企业一对一帮扶名单”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双方分别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个牵头科室负责完善帮扶措施、处理相关事务,着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重点企业快速发展。
七是合力推进通关便利。建立引导和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守法自律;积极支持解决口岸、综合保税区检验检疫设施和机构编制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制定和落实好通关便利化措施,为企业的进出口贸易活动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湘潭市商务局外经贸科供稿
2014年11月18日
来源:( 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