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警察跨省错抓湖南孕妇 一审判无罪
2013年11月24日,湖南籍浏阳女 子刘丽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时,被警方带走。随后刘丽得知,青海警方认为她涉嫌一起盗窃案,当时因她怀孕取保候审,但到期后一直未“及时”到案,被列为网上 追逃。 刘丽在衡阳看守所关押12天后,被青海民警张军治等另外2人带回青海调查。2013年12月9日,西宁警方发现抓错人,刘丽身份信息是被他人冒用, 并公开承认抓错人。青海湟源检方认为张军治的行为涉嫌玩忽职守,去年5月13日向湟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2月2日,湟源县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认 为被告人张军治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证据不足。昨日,刘丽丈夫谢齐富表示,对于该判决结果不接受,收到判决书后将提起抗诉。青海检方表示,如家属要求抗 诉,可联系当地检方。
事件 青海民警被判无罪,家属称将抗诉
2月2日,湟源县 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指出,玩忽职守罪属于结果犯,即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具有玩忽职守行为,同时还要达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的后果,才构成本罪。该判决书认为,被告人张军治在查办李芳盗窃案件过程中存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军治的行为构成玩忽职 守罪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昨日下午,刘丽丈夫谢齐富表示,1月29日,一封来自青海的邮件寄到了妻子娘家,2月1日晚上,他被家人告知,邮寄来 的是一份判决通知书。谢齐富说,得知案子要开庭,他一直在等着判决结果,当天下午得知结果后,他觉得不能接受。在他看来,法院判民警无罪,意味着妻子错 了,但实际上他们一家才是受害者。“拿到判决书后,我们肯定要抗诉。”谢齐富说,办案民警工作疏忽,造成了恶劣影响,符合玩忽职守罪。从2日下午至今,他 一直在联系青海当地检方和法院,希望能够传真一份判决书,对方称判决书已经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