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多举措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31.03.2016  18:10

2016年全区计划落实粮食播种面积97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到37万吨以上,力争实现“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县”目标,为此,在粮食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要严格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责任制,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为粮食生产第一、第二责任人,要坚定今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不动摇,做到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层层分解、对症下药,抓好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落地.特别当前要落实好早稻生产工作。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大中央、省、市、区扶持粮食生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按照“谁种粮、谁受益,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原则,核实好种粮面积,按“种多少、补多少,种一季,补一季,种双季,补全额”的补贴政策据实补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粮食生产者手中,提高种粮积极性。

三、强化技术服务。要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面对面技术服务,做到技术传授到户,服务到点,指导到田。同时要以新型经营主体、科技示范户为重点,广泛开展个性化精准技术服务,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为他们提供代耕、代育、代插、代管、代收、代烘等服务。要突出抓好科技兴粮,,每个乡镇要办好一个3000亩的双季稻高产创建示范,每个涉农办事处要办好一个500亩的双季稻高产创建示范,做到“统一品种、统一集中育秧、统一病虫害专业化绿色防控,统一测土配方施肥、统一标准化栽培、统一机械化生产”等“六统一”技术要求,要做到有技术方案、有经费投入、有办点示范人员等。

四、突出耕地抛荒治理。要坚决做到零星抛荒不超过耕地面积的1‰,连片抛荒不超过2亩的底线,要加大耕地抛荒的治理力度,重点要加大主要公路沿线的耕地抛荒治理,同时,按照“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耕地承包有序流转,扶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每个乡镇要新发展60亩以上种粮新型经营主体10户以上,每个涉农办事处要新发展60亩以上种粮新型经营主体5户以上。

五、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粮食生产工作调度,在关键节点加强检查督促,督促各项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展和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在关键节点采取明察暗访方式面对各地粮食作物面积、耕地抛荒、绿色高产创建示范、强农惠农政策、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