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院长带头办案 树立审判新风尚

13.05.2016  18:11
  • 庭审现场
  • 学生们认真观看庭审
  •    湖南法院网讯   (魏小晓) 5月12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十九审判庭公开审理,担任本案审判长的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均全。这标志着长沙两级法院“院长开庭季”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2015年11月17日,原告柳某驾驶湘A19XXX小型汽车由南向北途径平江至汝城高速公路155公里+500米时,驾车撞上公路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及公路设施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原告由此产生维修费67000元及其他费用等合计70360元。因原告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从而向被告索赔,被告以原告在车辆事故发生时未进行年度检验而拒赔。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共计70360元。

      开庭前,王均全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提前与合议庭成员他沟通案情,详细商讨庭审提纲,制定庭审计划。庭审过程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多个环节。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充分展示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在原、被告双方同意当庭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王院长耐心、细致、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

      此次公开开庭,雨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微信报名的市民群众、高校学生、共260余人旁听了庭审。现场当事人、旁听群众等,对院长扎实的业务能力、认真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长沙政法频道、湖南公共频道、湖南经视频道、湖南都市频道、法制周报、长沙晚报、潇湘晨报对此次院长开庭进行了跟踪报道,新浪网法院频道、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长沙政法频道全程同步视频直播。

      院长开庭审案,深入贯彻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对引导法官立足本职,专注一线办案,倡导法院领导将更多经历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将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