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率先实现交通事故理赔“一站”到位

17.03.2015  15:26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湖南日报报道,3月13日早晨7点多,在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谢志坚驾驶私家车致骑电动车的廖光荣受伤。经认定,谢志坚承担全部责任。随后,两人到驻雨花区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就赔偿一事进行商讨。下午4点多钟,双方对人身赔偿6159元无异议,谢志坚及保险公司当场兑付,一起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及时解决。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和诉讼案件日益上升。2014年12月,雨花区政法委牵头,延伸交通事故赔偿处理“手臂”,将雨花区人民法院、雨花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省保险行业协会“职能”搬进了雨花区交警大队,率先在全省实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一站式”处理、“一站式”理赔。

  雨花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社会招聘5名专业知识人员充实到驻交警大队调解室,区人民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省保险行业协会派驻2名工作人员坐班服务。在处理流程上,也划定了相应“步子”: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视情况交由人民调解室调解,调解不成,由巡回法庭组织诉前调解或立案,保险协会督促各保险公司全程参与调解并及时理赔,不出交警大队,矛盾都能最终化解。

  自该模式运行以来,及时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372起,接受咨询232起,交通巡回法庭立案48起。380多名交通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赔付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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