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试选调法官公告

19.11.2015  17:56

      为满足当前审判和审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法检系统公开选调法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各级法院、检察院在职在编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法官4人
      四、选调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3、现为法院、检察院在职在编公务员,且有2年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公务员试用期);
      4、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或者虽没有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但是持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预备法官、预备检察官培训合格证;
      5、身体健康。
      注:
      报考人员与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构成回避关系的不能报考。
      五、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首先须在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照片限200x300像素以内,jpg格式),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表、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上午8:30—12月4日上午12:00,报名网站: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 http://csyhfy.chinacourt.org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ldj.yuhua.gov.cn/ )。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8:30—12月4日下午5: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5 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6:30)。报名结果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四楼新审委会会议室。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选调计划数。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科起点的本科学历须提供专科文凭)、学位证、法律资格证书及相关任免文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以及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考试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2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和写作。
      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同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由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结果在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站同步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监督。
      6、调动。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形的,在与录用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协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此次考试选调岗位的职务层次为科员,选调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六、工作监督
      公开考试选调法院法官工作由雨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雨花区法院具体负责实施,雨花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选调工作相关情况将在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731-85880767  0731-85881301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0731-85880133 (雨花区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0731-85880108 (雨花区纪委)
      网络报名入口:              http://113.247.238.240:8081/hrms/public/xdExamineeRegistration.jsf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来源: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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