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两区县通报6起案例 雨花区一书记主任被免
原标题:[长沙] 长沙县、芙蓉区通报6起案例 雨花区黎托街道书记主任被免
长沙县、芙蓉区通报6起案例 ▎追责 雨花区黎托街道书记主任被免职【通报】
长沙县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日前,长沙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高桥镇白石源村村委委员金晓安套取农业补贴资金案。
2014年,金晓安利用担任村委委员分管农业工作的便利,虚报个人种粮面积,违规获得种粮大户补贴资金。金晓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安监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袁文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
2013年至2016年,袁文建在担任县安监局非煤矿山安监科科长期间,多次在春节期间收受监管服务对象及业务关联单位负责人以拜年名义所送礼金。袁文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毛尔奇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案。
2005年1月,毛尔奇在原食药监局工作期间,承包某医院门诊部开设诊所,直到2015年1月才将该诊所转让他人。2012年1月,毛尔奇在开福区德雅路社科院附近的麻将馆进行“斗牛”赌博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以行政处罚。毛尔奇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花镇谷塘村支部书记栗社民违规操办母亲寿宴问题。
2016年4月18日,栗社民在操办母亲八十岁寿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栗社民被立案调查,并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北山镇明月村原村委委员舒迪泉冒领克扣义务兵优待金案。
2009年和2010年,舒迪泉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两次将其从镇民政办代领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占为己有。舒迪泉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芙蓉区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日前,芙蓉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马坡岭街道新安村村主任徐军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2016 年7月13日晚和7月14日中午,徐军在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西湖楼酒楼为其儿子举办婚宴。7月13日晚上6点在西湖楼131包厢设“预备宴” 18桌,7月14日中午12点在西湖楼521包厢开设正席19桌,两次累计为37桌,超过上级婚宴规定桌数7桌。其中收取非亲属礼金共计7900元。徐军身为中共党员、村主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纪违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纠正“四风”问题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文件要求,严格自律,严禁违规变相操办。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纪律、严的措施铲除“四风”滋生的土壤,让作风建设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强化执纪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查快处、抓早抓小,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长沙火灾致死3人雨花区黎托街道书记主任被免职
7月25日21时左右,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大桥社区筹委会安置房三区14栋与13栋之间停车坪,一辆牌照为“赣CE266挂”的平板挂车正在装载货物时发生燃爆,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
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安委办获悉,按照加强安全生产“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雨花区委对黎托街道工委书记王润虎,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明生,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谭波先予以先期免职,待事故调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该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李大剑,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等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助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省安委办指出,“7.25”火灾发生在全省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期间,性质恶劣,影响很坏,决定对雨花区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口头“黄牌警告”,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着力解决危化品的无序管理和市场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
事故发生后,雨花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扑灭大火,疏散群众。消防部门在施救过程中,发现3人受伤昏迷,2人受伤。救护人员立即将5人送往医院急救,但3名昏迷人员先后不幸遇难。2名受伤人员经治疗,目前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同时,雨花区委迅速启动责任追究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八条断然措施”的要求,对黎托街道工委书记王润虎,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明生,雨花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谭波先予以先期免职,待事故调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长沙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