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检察院:一年纠纷一天得化解
湘检网讯(通讯员 吴治国)9月12日上午,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谭局长给雨湖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打来致谢电话,感谢该院检察官协助下属姜畲镇塔岭中心幼儿园解决了一件历时一年的工程工伤赔偿纠纷。
9月9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到辖区开展“三官一律(即: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进街道、社区、村镇”的“活动日”。当天,恰巧一件令姜畲镇镇政府棘手的、历时达一年的工伤赔偿纠纷,摆到了该镇联点负责人朱良娥、张海防2位检察官面前,通过检察官与镇政府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10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终于在当天晚上成功化解了该赔偿纠纷,当事人双方也倍感检察官们降下的这场依法维权“及时雨”!
当天上午,朱、张二位检察官刚到辖区姜畲镇镇政府,就听说该镇塔岭中心幼儿园食堂住进了一名因2015年7月20日修建该园时,因工摔伤致2级伤残的工人李某。因赔偿问题历时一年未到位,前几天才采取了此极端行为,此举严重影响了该园正常的幼儿教学秩序。
“这不正是我们检察官进村镇要为人民群众解决的实际问题吗?”
想到这,2位检察官当即赶赴现场,详细了解该工伤赔偿纠纷的情况,并在该镇政府和区教育局有关领导的赞同下,当天便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座谈调解。然而,因双方诉求缺口较大,调解进程异常缓慢、反复、艰辛。饿了,连续做双方工作的检察官只能与现场人员吃两块饼干、一碗面条。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当天10多个小时与施工单位、伤者家属反复多轮以法释理,耐心细致地做通双方工作,最后,检察官在引导伤者家属走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的同时,为解决目前双方纠纷的僵持局面,维护该公立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最终达成如下前期临时协议:一是为解决伤者诉讼期间的生活困境,由施工单位代表先垫付3万元,再从即日起每月支付4000元生活费;二是伤者家属将李某从该幼儿园食堂接回家。至晚上7时,大家才吃上一口热饭。
看到塔岭中心幼儿园这桩历时近一年的赔偿纠纷,在检察官介入下获得较圆满解决,该镇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对检察官们踏实耐心的工作作风,均投来赞许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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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彭晰宇 审核: 曹斌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