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和粮食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3.06.2016  18:53


根据永办[2016]21号文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局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四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与项目申报包装有关、与专项资金拨付有关、与服务企业有业务往来的科室和局属重点项目实施单位。



(二)重点问题。 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扶贫开发工作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挪用财政或项目资金吃喝玩乐、滥发乱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4、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5、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6、商贸流通企业奖励资金、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资金管理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



7、项目资金申报、项目包装、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分配等过程中收取红包礼金、礼卡等;



8、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为官不为”问题。



9、长期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或经常借用下属单位车辆。



10、重点清理和整治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由财务审计科会同审计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



11、治理个人私借公款长期不归还现象(含出差借款不报账)。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5月)



1. 成立机构。 成立市商务和粮食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邓群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燕军、副局长徐明华、王硕球、刘大平、纪检组组长谢科平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廖春华任办公室主任,唐亚辉、蒋玉平、邓广平、曾亚涛、李艳晖为领导小组成员。



2、动员部署。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召开动员会,传达市委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培训,让干部职工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清理核查(6月-8月)



1.全面自查。 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尤其是商检中心建设、马坪仓库建设、农贸市场建设上级补贴、粮食危老库房改造资金及今年以来向上级申报的相关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局机关一楼、网站常年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8367167。



3.汇总分析。 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重点督办。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加大对“雁过拔毛”式腐败具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及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等“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纪检组及时通报整治情况,汇总上报责任追究情况。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完善建章立制。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综合整改情况,在充分征求意见和吸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按程序重新制定公布商粮系统行业监管制度体系。制度建设情况通过填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度建设登记表》报市纪委专项整治办。



2.全面总结。 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局党组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执行力考核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 要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对接。要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



(三)确保整治实效。 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表》









                                       永州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