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启动县级层面水资源审计试点

05.09.2017  22:48
         日前,隆回县召开水资源审计进点会,标志着隆回县水资源审计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帷幕。       据了解,关于对“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有要求。为了推进此项工作,县委、政府也作出了相应工作部署。隆回县审计局积极作为,以水资源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切入点,探索试点积累成功经验。       此次试点审计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的规定,通过对相关部门水资源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安全饮水和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征收及管理使用、项目运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揭示水资源在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落实责任、强化问责,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对全县区域范围内主要河流、水库等水资源资产、水环境治理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对象包括水利、环保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各水利、环保项目建设部门,涉及发改、财政、住建、农业、林业、畜牧、国土、经信、人社等各相关部门及水资源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等。(供稿人:钱求学   审稿领导:马向阳)
新化出台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全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厅
湘乡市审计局启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根据湘潭市审计局在湘乡市开展审计调研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