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中院新闻宣传工作连续四年获最高院表彰

09.11.2015  18:37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从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上传来喜讯,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最高院发文通报表彰,这是该院继2012年以来连续4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不断适应新媒体时代对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法院重点工作,精心策划宣传议题,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广泛利用新媒体开展正面宣传,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新闻报道、庭审直播、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拓展司法宣传辐射面。全市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连续4年获最高院表彰,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会议还对“我的陪审故事”征文活动中的19篇优秀作品及3家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郴州中院获得组织奖,嘉禾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李婵娟撰写的《我从审判席下来劝慰她》获二等奖,汝城县法院人民陪审员李矿辉撰写的《为公平正义和弱者代言》、永兴县法院干警邓卉撰写的《我看陪审员》获三等奖。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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