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中院:审理首例区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案

09.12.2015  17:06
  • 庭审现场
  • 庭审现场
  •    湖南法院网讯   (钟强 陶涛)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后,原告周自凡、朱付雄、毛善满、谢淑仙与被告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四案于12月7日在市中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长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庆担任,武陵源区常务副区长向罡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该院今年以来首次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也是区县政府行政首长首次出庭应诉的案件。

      庭前,合议庭充分准备,认真研究分析案情,认为案件被告和案由均相同,决定将四案合并审理。作为审判长的曹庆副院长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指导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庭审中,曹庆副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整个庭审活动,在两名合议庭法官的配合下,认真听取当事双方的诉请和答辩,组织双方就所签订的4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和其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是否合法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等进行全面的法庭调查,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举证、质证、认证环环相扣,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合议庭成员举止端庄大方,用语文明规范,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给案件当事人及到庭旁听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今年以来,张家界市中院积极探索司法改革的新途径,打破以往院领导不亲自办案的工作模式,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工作机制,实现了院领导从“批案”到“审案”角色的重大转变,既有效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又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持续优化。

      同时,为积极落实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规定和张家界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开庭前除向被告单独发出负责人出庭通知书外,承办法官还通过电话与被告方事先沟通,确定其负责人能按时出庭。同时,尽量将一些关联案件或同期同被告的案件安排在一起开庭,避免工作冲突,影响出庭率。

      到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共有124件民告官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中院51件,应诉率41.5%。 来源: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燕
    常德审计:推动市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规范运行
         下发15张审计调查表,全面摸清国有企业家底;报送的23篇审计要情和专报全部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促进市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制度18项,促进企业完善政策制度33项;揭示大量违纪违法问题,挽回经济损失2.审计厅
    宁远县:三向发力抓整改 联农带农促增收
         永州市宁远县以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