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区支持创新产品进政府采购目录

08.10.2014  11:29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请您提意见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0月8日讯(记者  周小华) 记者日前从市人大常务会获悉,1996年5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已不符合现实需要,进入修订程序,请您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修订草案·一审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请于10月15日前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委或者发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88668556(兼传真);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邮政编码:410013。

  《条例》规定,高新区管委会应当支持高新区内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主体的创新产品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健全使用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示范应用项目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周小华)
(编辑:王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