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遇“索拿卡要”可向检察机关举报

26.08.2015  11:23

 

(8月25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长沙市检察机关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的情况。)

  红网长沙8月2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邹嗣娟)8月25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为期1年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以来,长沙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将着力推进产业转型、着力加快项目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着力深化重点改革、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纯要求,长沙市两级检察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服务长沙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抓出实效。
  
  此次专项侦查监督活动的整体目标是,通过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监督立案一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涉嫌犯罪的案件,以及索拿卡要、冷硬横推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索贿受贿、渎职侵权案件,监督撤销一批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监督纠正一批侦查活动违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营造依法保护经济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对立案监督而言,重点是监督发生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强揽工程、违法阻工、偷盗抢骗、扰乱金融、税收秩序等涉嫌犯罪的该立不立案件,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该立而立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索拿卡要、冷硬横推、渎职失职,插手土地招拍挂、矿产开发、工程承包等市场经营活动,插手经济纠纷等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
  
  对侦查活动监督而言,重点是注重发现和纠正以下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的;故意制造冤、假、错案,损害企业发展的;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随意限制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人身自由的;非法搜查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身体、住宅的;涉企案件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随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该专项监督活动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将采取查阅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案件台账、刑事立案案件台账、查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收集侦查监督线索。
  
  广大人民群众可将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立案监督线索和侦查活动违法的线索,及时向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反映或者向检察机关官方网站进行举报,线索将统一管理,及时办理,对实名举报的将及时回复举报人。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电话:0731-88882000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地址:http://www.changsha.jcy.gov.cn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号,邮编4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