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调整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
27.11.2014 13:16
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11月25日,长沙市政府颁布新修订的《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提高第一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助费。
在2008年,长沙市政府印发了《长沙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办法》。根据这份文件,被征地农民被分为四个年龄段,不满16周岁的为第一年龄段,“第一年龄段人员,实行一次性基本生活补助,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发给每人6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每减少或增加一周岁减少或增加500元。年满16周岁后……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
新《办法》在此基础上,提高了基本生活补助费,“年满7周岁不满8周岁发给每人一次性80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编辑:吴家齐]本文来源: 星沙新闻网
27.11.2014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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