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长沙文明创建光荣榜
全国文明城市(继续保持荣誉称号)
长沙
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3个)
长沙县 浏阳市 宁乡县
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6个)
浏阳市永安镇 宁乡县白马桥乡
岳麓区莲花镇 长沙县金龙村
岳麓区五丰村 望城区光明村
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7个)
岳麓区长华社区
开福区清水塘路社区
雨花区廖家湾社区
湖南颐而康保健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西城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3大队
长沙市审计局
扎实的创建行动,收获累累硕果。在2月28日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长沙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资格,全国文明城市群初现雏形。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会议。
2011年长沙荣获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围绕建设更高水准的文明城市目标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文明创建成效显著,城市品质明显提升,市民素质显著提高,一个更加宜居宜业、精致精美、人见人爱的长沙城正款款而来。中央文明委多次组织测评、查访,并委托省文明委测评,长沙均取得优秀成绩。经中央文明委综合评定,长沙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称号,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则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资格。
会议对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进行表彰。长沙有浏阳市永安镇、宁乡县白马桥乡、岳麓区莲花镇、长沙县金龙村、岳麓区五丰村、望城区光明村等6个村镇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村镇;岳麓区长华社区、开福区清水塘路社区、雨花区廖家湾社区、湖南颐而康保健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西城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303大队、长沙市审计局等7个单位获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长沙市副市长、浏阳市委书记曹立军,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杨懿文,宁乡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宁乡县委书记黎春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