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营改增”将全面收官 整体减税28亿以上

25.03.2016  12:05

   星辰在线3月25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李金) 据悉,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标志着营改增试点将全面收官,增值税将实现货物和服务领域的全覆盖。此次长沙市地税局共移交国税7.8万户试点纳税人,是前期试点纳税人的1.5 倍。

  为了帮助纳税人尽快做好试点准备、平稳实现税制转换,确保纳税人5月1日能开具发票,6月1日起能正常申报,长沙国税一是制定营改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在重要工作时间节点做好试点纳税人信息核查采集录入、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资格认定、发票发放等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做好包括政策解读、操作实务、服务措施和热点难点等在内的宣讲工作,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国税、地税部门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纳税人档案交接手续。切实做到无缝衔接,不给纳税人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四是做好对试点纳税人的培训辅导以及税控器具的发放、安装,确保试点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五是优化纳税服务,科学布局办税服务大厅,增设服务窗口,开设营改增政策咨询服务台和绿色通道,给纳税人提供更便利高效的办税服务。

  据长沙国税有关负责人介绍,营改增试点自2013年8月1日在长沙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以来,先后经历了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和2014年6月1日电信业两次扩围,试点范围已经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截至2016年2月,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5.45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540 户,小规模纳税人44960户。试点纳税人累计入库增值税71.3亿元,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或持平,全市整体减税在28亿元以上。

  5月1日营改增全面收官将进一步释放供给侧改革红利。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因此,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获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