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纪检监察机关1至10月处分党员领导干部919人
湖南日报记者 乔伊蕾 通讯员 甘艳
今年1月至10月,长沙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14件,平均一个月100多件、一天近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3%。
“我们坚持有案必查,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对腐败问题‘零容忍’。”11月12日,长沙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沙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三转”要求,运用“四种形态”,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果上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千余案件中,使用审查措施的仅15人
长沙市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市委宣传部原调研员张可夫……今年长沙市纪委严肃查处的一大批严重违纪案件,在全市形成有力震慑。
据介绍,该市今年纪律审查工作呈现“三升四降”的特点——立案数、结案数、移送数大幅上升,使用审查措施的数量、时间、比例以及结案时间均有所下降。
今年1月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14件,涉及县处级干部44件,比去年同期增加76%,涉及乡科级干部130件;全市共结案924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919人,移送司法机关47人,立案数、查处的县处级干部数、县处级干部移送数均排在全省前列。此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中,使用审查措施的仅15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2%。
所有案件的审理周期均不超过2个月
今年5月下旬,长沙市纪委对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原处长(副县级)贺锡光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初核调查时,发现其涉嫌违法,在查清违纪事实后,市纪委于6月5日正式立案调查,并于当天移送司法机关。
“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由审理室提前审理证据,着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尽快做出党纪政纪处理,并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保证纪律审查质量的前提下,该市加快审查进度,缩短审查周期,所有案件的审理周期均不超过2个月。
开展整治“四风”专项检查330多次
雨花区井湾子街道德馨园社区原支部书记邓龙违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支部书记职务……11月3日,长沙市纪委通报了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我们坚持挺纪在前,不能等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问题再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今年围绕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四风”专项检查,共组织暗访组637个,开展暗访检查330多次,通报37起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无论是情节轻微,或者是曾经习以为常的“小节”,都要受到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