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查获一假“老干妈”黑作坊 制作间内污水横流

28.08.2015  02:46

(7月21日,长沙市公安局民警在湘潭查获一假“老干妈”生产黑作坊,黑作坊内环境肮脏)

(熬制假“老干妈”的卫生条件极为恶劣)

  红网长沙8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张杰 吴礼强)8月26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批捕李某荣、胡某兄两名涉嫌制假犯罪嫌疑人。今年7月21日,长沙市公安局民警发现一个隐藏在湘潭的制假窝点,查获了大量知名品牌的调味品,其中就包括陶华碧老干妈。
  
   发明假“老干妈”配方 一个月畅销9120瓶
  
  犯罪嫌疑人李某荣为安徽省马鞍山人,现年52岁,早年在长沙市高桥市场做粮油生意,2006年至2009年转行做小吃生意,对各类食用油、调味品都非常熟悉。早在2010年2月,李某荣就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宁乡县治安大队抓获,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用100斤豆鼓配上若干斤味精、鸡精、干辣椒粉和大豆油等共计188斤的原料就能生产出‘老干妈’360瓶,味道与正品相差无几。”从2013年8月开始,才出狱两年多的李某荣在长沙县租赁一处私房开起黑作坊,用自己“发明”的配方生产假陶华碧老干妈。
  
  这188斤原料加上包装费的总费用为1000元,平均下来每瓶假“老干妈”成本约为2.8元。李某荣将这360瓶假“老干妈”按件批发给下线,每件24瓶,单件批发价为100元,每瓶假“老干妈”的批发价为4.2元。
  
  据李某荣向警方供述,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期间,李某荣从外地购买了大量用于生产陶华碧老干妈风味所需要的原料、瓶子、瓶盖、标签和防伪标识,10个月生产和销售了假“老干妈”3800件,货值38万元,相当于一个月卖出了380件共计9120瓶的假“老干妈”。
  
  此外,在这10个月内,李某荣还生产和销售了货值44万元的假长康芝麻调和油。加上38万元的假“老干妈”,10个月总产值为82万元,获利近20万元。
  
   黑作坊卫生条件差 假冒产品销往长沙、衡阳等地
  
  2014年11月,李某荣在长沙县的黑作坊被当地行政部门查处,随后,李某荣便将全部生产任务交给湘乡人胡某兄,作坊也转移至湘潭,自己只负责销售。
  
  长沙市公安局民警进入其假“老干妈”黑作坊时,作坊内正在生产,制作间内污水横流,到处都是苍蝇。作坊内随意堆放着大量原料,用完的空瓶、袋子,成堆的老干妈包装箱和清洗回收的老干妈空瓶,卫生条件极为恶劣。
  
  据办案民警调查,李某荣、胡某兄二人所生产的假“老干妈”、长康芝麻油等产品至少销往长沙、衡阳、昆明等多地。其中,今年5月至7月,衡阳一调味品店老板李某志一次性向李某荣支付10万元货款,购买了1000件假“老干妈”和长康芝麻油。
  
  负责承办此案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李某荣和胡某兄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