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明年公办幼儿园占比要达50%
长沙定下学前教育“小目标” 民办园不得单独或打包上市
到2020年,长沙公办幼儿园占比原则上达到50%——这是长沙学前教育定下的“小目标”。近日,《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长沙市将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着力解决当前“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等问题,努力实现“有园上、上好园”。
■记者 黄京 陈舒仪
目标
明年公办园占比要达50%
据统计,长沙市现有公办幼儿园473所、普惠性民办园1032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22%,让全市24万余名孩子享受“质优价惠”的学前教育。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而且公办幼儿园占比原则上达到50%。为此,长沙将建成80所达到省、市示范园标准的公办幼儿园,300所一、二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管理
民办园不得单独或打包上市
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发展也被视为重中之重。《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办园,积极引导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方式,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标准。区县(市)级财政投入奖补金额不得低于市级财政投入标准。
为避免出现“天价园”,《意见》规定,将遏制过度逐利行为。社会资本不得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提质
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
为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意见》提出,要制定《长沙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标准》,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对域内所有幼儿园进行办园质量评估和监测。落实“去小学化”专项治理,做好“幼小衔接”,坚持小学“零起点”教学,促进幼儿园保教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同时,深入推动优质园集团化发展。充分发挥优质园辐射、示范和引领作用,探索建立对口帮扶、委托管理、捆绑发展等集团化办园模式,带动新建园、农村园、薄弱园快速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转变。
在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上,将探索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总额管理。民办幼儿园聘任教职工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五险一金,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