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旅游景区停车场对这六台大巴车说“不”

08.04.2016  16:21

   星辰在线4月8日讯(长沙晚报记者 周斌) 长沙市旅游局今日发布公告,宣布严禁湘A51648、湘A42731、湘A42755、湘A42766、湘A42768、湘A22649等六台车辆进入长沙旅游景区停车场。

  长沙市旅游局在公告中称,去年7月至今年3月,长沙市旅游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湖南芙蓉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交通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多次使用湘A51648、湘A42731、湘A42755、湘A42766、湘A42768、湘A22649等车辆作为旅游团队用车。经与长沙市公共客运管理局核实,以上车辆均无《道路运输证》、不具备客运经营资质。旅行社使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作为旅游营运用车,将构成严重违法,且对游客旅游交通安全形成极大威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鉴于以上情况,特郑重要求全市旅游企业,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得与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开展旅游业务,严格防范无营运资质车辆混用为旅游营运车辆。各旅行社要加强旅游供应商管理,尤其加强对旅游运输公司和旅游车辆的资质审核。

  根据长沙市旅游局在长沙旅游政务网公开发布的已备案旅游车辆名单,依法使用合法车辆作为旅游营运车辆。各旅行社在旅游业务中如发现旅游运输公司或旅游车辆存在资质不真实、不完备、不合法等情况,有义务第一时间向长沙市旅游局报告。各旅游景区、酒店要对旅游团队用车实施重点监督,以长沙市旅游局公开发布的已备案旅游车辆名单为基础,建立本地旅游营运车辆数据库。数据库以外的车辆须提供《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线路牌、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等资质证明方可进入旅游景区、酒店,否则景区、酒店停车场一律不得接纳停放。旅游景区、酒店一旦发现旅行社使用无资质车辆作为旅游营运车辆的线索要第一时间向市旅游局报告。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通知要求,狠抓落实,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并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各区县(市)旅游局要联合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并依法打击非法旅游营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