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5.07.2017  21:01

  从7月14日召开的长沙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汇报会上获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7月至12月,长沙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重点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方案》明确,长沙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主体责任落实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管理、应急管理六方面情况。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三大行动”及“打非治违”等情况。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类企业组织要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全面开展隐患整改。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高危行业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根据《方案》部署安排,8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全市各级各部门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同时,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关闭取缔的非法违法企业。各区县(市)和市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在大检查期间集中曝光两批(次)以上。

  《方案》指出,9月中旬到10月底,市安委办将组织督导组,持续对各区县(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今年对县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