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
26.05.2018 11:34
本文来源: 长沙市人民政府
近日,长沙市委巡察机构下发《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中全面实施。巡察组对巡察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要在巡察结束后按照固定格式,对问题来源、问题概述、了解内容、支撑材料目录、了解人签名、复核人签名、组长签批等内容进行汇编,作为支撑巡察报告的基本依据。
巡察成败取决于巡察报告的质量,也是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标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巡察组工作人员应当详实记录核实问题的主要步骤和方式方法,客观描述了解到的基本事实,准确表达对问题的基本定性,及时填写表格,并附以有关信访材料、谈话询问记录、重要文件和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调查问卷统计等支撑材料。
“实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后,撰写巡察报告轻松了许多,只需要把巡察期间收集的问题底稿,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进行分类,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市委巡察六组联络员周谦深有感触地说,在撰写对某市直单位的巡察报告时,由于有37份巡察问题底稿作为支撑,仅用两天时间就将巡察期间的资料进行归纳总结、提炼概括,一份巡察报告初稿就写出来了,巡察报告中对该单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的37个主要问题,都能一一找到出处和依据。
“建立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是本着对被巡察单位负责的态度,实现了巡察过程全程留痕,让巡察报告中点到的每一个问题都有据可查,确保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也为后续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问题线索节约了大量时间。同时,问题底稿也是市委巡察组工作质量评估及干部考核鉴定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强化了巡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本文来源: 长沙市人民政府
26.05.201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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