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纪委向党员干部下发守纪微读本
红网长沙6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帙恒 实习生 刘蕊)表面上看是一间农家院,其实里面藏着一个私密会所,供官员们享用,这是长沙市纪委近日下发的《守纪律、讲规矩微读本》(以下简称《微读本》)里的一幅漫画。这本《微读本》运用漫画等形式,对重要纪律条规进行生动解析,帮助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理解如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如何合规地参加饭局,哪些饭局能吃、哪些不能吃?《微读本》以案释纪部分以典型案例、违纪场景为切入点,对公职人员“饭局”规定、办公用房标准、公车管理要求、上班纪律要求、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等相关党纪条规进行提纲挈领的解析。
目前,《微读本》已经印刷完成,并逐步发放到长沙市各级党员干部手中。
[前车之鉴]
2014年10月至12月,天心区公安分局桂花坪派出所民警陈历欢(主任科员,一级警督)、熊小元(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杨启云(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曾运生(副主任科员,一级警督)、周家忠(二级警督)、邓正炎(三级警督)多次接受辖区内请托人王某某安排的吃请、洗脚、钓鱼。其中,陈历欢、熊小元、杨启云、周家忠、邓正炎每人还收受其红包2000元至4000元不等,曾运生还收受其土特产。天心区纪委、市公安局分别给予陈历欢、熊小元、杨启云、周家忠、邓正炎,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给予曾运生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饭局
参加饭局前要“四问”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如何规范地参加饭局?哪些饭局能吃,哪些不能吃?参加之前一定要“四问”。
一问:由谁买单?
单位之间不准用公款相互请吃、不准借节日、生日、升迁、汇报、团拜等名义相互宴请。(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人员作风的规定》2012年12月26日)
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1月18日)
二问:在哪里吃?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等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到私人会所进行。党员干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一律不准接待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中共长沙市纪委《关于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长纪委发【2014】1号)
三问:吃些什么?
公务接待工作餐根据人数采用圆桌餐或者自助餐形式,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长沙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办法》长办发【2014】17号)
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2012年9月13日)
四问:有无敛财性?
不准利用工作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礼金、购物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中共长沙市委关于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的规定》2012年12月26日)。
办酒
办酒时要谨记“三不”
婚丧嫁娶,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如何操办酒席才不违规?方方面面要注意什么?办酒时要时刻谨记“三不”。
不高调
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下同)以外人员参加。
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婚礼车队和殡葬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不敛财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意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物品。
不能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物品。
不隐瞒
在操办婚礼10个工作日前向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报告,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并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遵守承诺情况。
操办婚礼的,应于事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实际情况。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向上级纪委报告。
(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庆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2013年9月17日》)
[前车之鉴]
浏阳市北盛镇环园村村主任鲁仲武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鲁仲武之子于2015年2月26日举办婚礼,鲁仲武于2月25日晚餐开设酒席34桌,2月26日中餐开设酒席28桌。两次共设酒席62桌,共计收受亲戚之外77户礼金2.44万元。浏阳市北盛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