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获批准

01.08.2016  09:36
      7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长沙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2个地方性法规审议、审查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1项决议案、2项决定案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文、谢勇、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副省长戴道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5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关于修改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批准《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任命谢卫东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刘建宽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勋爵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陈大朴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陈顶生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批准王勋爵辞去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守盛为本次会议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为本次会议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来源: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