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喜获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
湘检网讯(通讯员 邹嗣娟 唐蓉)12月4日下午3:00,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评审直播暨颁奖典礼在红网演播大厅举行,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荣获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出席并为当选人颁奖。
本次评选由长沙市委法治长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办。该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为评选标准,将评选出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期间(即“六五”普法以来)在长沙市范围内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推进全市法治建设、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产生积极作用的先进典型人物。活动自今年8月份启动以来,历经“候选人推荐及申报”、“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考察采访、群众投票”三个阶段,最终确定20位正式候选人参与最后的角逐。
当日,7位专家评审和50位大众评审在观看候选人事迹展播VCR和法治事迹演讲后,分别对其进行现场打分和勾选投票。根据群众投票占50%、专家评审评分占20%以及大众评审投票占30%的比例,最终,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祝珍明等十位候选人荣获长沙市首届“十大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望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吕景俊荣获提名奖。
祝珍明,男,45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长沙市政协常务委员。从事检察工作十多年来,他始终践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理念,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在疑难复杂和重大社会影响案件面前,他总是挺身而出,敢于啃硬骨头。曾顶住舆论压力,亲自指挥依法查办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案。2015年9月,因办理葛兰素史克案件成绩显著,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呈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拟荣记个人一等功。出版了《依法治省研究》,撰写的《论法律权威》等论文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理论成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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