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沙市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
长教通〔2016〕3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师生身体健康,我局制定了《长沙市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4日
长沙市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长沙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及《长沙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特别防护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参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标准,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空气污染应急处理机制,有效应对空气污染,减轻重空气污染带来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沙市内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民办教育机构及校外教育机构),本区域内持续出现空气重污染时的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长沙市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卢鸿鸣
副组长:缪雅琴
成 员:廖学文 熊建忠 陈珍坤 莫岳平
郑 敏 胡光林 曾社雄 姜赐坤
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生工作处。
四、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
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对空气重污染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预警,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1、Ⅲ级预警(黄色):连续72小时空气重度污染(200<AQI≤300),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将持续重度污染,发布Ⅲ级预警(黄色)。
2、Ⅱ级预警(橙色):连续48小时空气严重污染(300<AQI<500),预测未来48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发布Ⅱ级预警(橙色)。
3、Ⅰ级预警(红色):连续24小时空气严重污染(AQI≥500),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将持续严重污染,发布Ⅰ级预警(红色)。
五、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
(一)Ⅲ级预警(黄色)
学校应减少组织学生户外运动(如早操、课间操、室外文体课、室外体育课、运动会等),告知师生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戴口罩等);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学校及周边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二)Ⅱ级预警(橙色)
学校应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告知师生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戴口罩等);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教职工避免户外工作;学校及周边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并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三)Ⅰ级预警(红色)
学校停课;学校及周边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等作业;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在空气重污染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情况,作出相应调整,报主管教育部门同意后实施。同时,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托幼机构)要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状况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预警发布与解除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长沙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信息网、微信平台等方式向区(县、市)教育局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发布和解除预警信息。区(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高中、少年宫及民办教育机构)启动和解除预警响应预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市)教育局及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从切实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身体健康的实际出发,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保证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责任。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社会影响面广,责任重大,各单位要根据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需要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3、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及家长了解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内容;利用生物、地理、健康教育等课程,让师生掌握一定的防护知识与技能;加强对舆情的引导,及时做好网络舆情的应对工作。在空气污染尚未达到重污染条件时,学校应根据长沙市环保局发布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学生户外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报送信息,在每次预警发布与解除1小时内按规定上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