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出台 家暴认定有据可依

26.11.2015  10:18

  湖南新闻网消息 据长沙晚报报道,今后,告诫制度将把家暴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11月25日是第17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25日,长沙举行“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纪念大会暨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工作会议,标志着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正式出台。这是长沙在反家暴领域多个率先后的又一新举措,进一步完善了反家暴工作的有关制度。

   90%家暴受害人为女性

  50多岁的马某与丈夫王某均是高校教授,多年前两人各自带着与前夫/前妻的小孩再婚,共同生活了二十余年,马某承担了大部分家务,两个孩子主要由她带大。

  王某虽然是高学历人士,却重男轻女,说自己的所有都是儿子的,并在没有知会马某的情况下,给已有高工资收入的儿子买了豪宅,对经济困难的女儿置之不理。有几次马某尝试与丈夫论理,丈夫却冷淡地说不要她管,将她打了几顿,甚至有一次将她推到地板上,导致她滑倒骨折。

  马某曾在被打后去派出所哭诉,派出所觉得这是家庭纠纷,当事人是老年人,只是进行了劝慰。派出所让王某来接马某。王某满不在乎,并不理会,这让马某痛苦不堪。

  这是妇联今年接触到的案例之一。近几年,每年都有超过500名妇女因家庭暴力来到妇联寻求帮助,今年市妇联系统已经为551名受害人提供咨询、转介、帮扶等服务。据统计,家庭暴力案件中,90%以上的受害者为妇女。

   18个派出所有了“家防官

  “如果有哪个机构能够出面帮我干预一下,局面就会不一样了。”马某的困惑在昨日得到了解决。《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由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女联合会三部门共同制定。是公安机关为督促加害人改正、有效减少二次施暴行为,对未达到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程度的家庭暴力行为作出的行政指导。

  市公安局刘辉表示,家庭暴力不同一般的暴力侵害,家庭成员之间所特有的共同利益、身份关系和人身依赖使得单纯的惩罚无法完全奏效,无论是警告、罚款,还是拘留,都会对家庭成员的共同利益造成损失,“告诫制度针对不予处罚的轻微家暴行为,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发告诫书,既可以警示教育加害人,又保护了整个家庭的利益。

  据悉,长沙已选定18个派出所开展告诫制度示范工作,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家暴案件的民警(简称“家防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