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严重违纪违法 长沙市安监局副局长谭应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静)记者昨日从市纪委监委获悉,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应球日前因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近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应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谭应球,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湖南浏阳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入党,函授本科学历。历任浏阳市荷花乡副乡长、浏阳市财政局副局长、浏阳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长沙市财政局基建科科长、副局长,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沙市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3年7月任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县)。
经查,谭应球担任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以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重大投资造成严重亏损;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本人职务便利,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身为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卖相应证券,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并泄露该信息,明示他人从事相应证券交易,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谭应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应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对其涉嫌违法犯罪的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其涉嫌犯罪取得的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