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委市政府召开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
7月12日晚8时,市委、市政府召开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村“7·7”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责任事故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教训,确保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依法依规、为民利民。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出席并讲话。
市领导徐宏源、虢正贵、范小新、谢树林、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李军、张迎春、钟钢、夏建平、曹立军、付胜华,长沙市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家级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直各单位、省垂直管理单位、市管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湖南湘江新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易炼红指出,“7·7”非法拆除房屋致人死亡责任事故的性质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深刻,市委、市政府的态度十分坚定:对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不掩盖、不庇护、不推责,对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实事求是,秉公处理。在调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公布的第一时间,市委、市政府连夜召开依法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会议,就是要释放强烈信号:在深刻吸取教训、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推进项目建设,为人民群众增进民生福祉。全市党员干部要以“7·7”责任事故为镜鉴、为戒、为反面教材,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来一次触及思想灵魂的党性教育、法治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和宗旨观念教育,以此来警醒全市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推动长沙各项事业发展再攀新高,让长沙人民在改革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全市党员干部既要看到责任事故的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深刻教训,也不能因为此次责任事故而否定长沙改革发展的重大成绩和良好态势,不能否定长沙党员干部奋发进取、担当作为的整体风貌和根本主流,不能否定长沙城中村改造和拆迁拆违工作依法依规的基本事实和格局,进一步形成越是难事越要依法办、越是大事越要敢担当、越是棘手的事越要善作为的浓厚氛围。
易炼红强调,要在深刻反思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从事故本身加以深刻反思,经常想一想能否做到守土尽责、能否做到依法依规、能否做到严谨细致、能否做到确保万无一失,每时每刻、一生一世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要在把握大局中加以深刻反思,决不允许、决不容忍、决不放任同样的问题重复出现。要聚焦全面依法治市的推进深刻反思,越是纷繁复杂的事、矛盾诸多的事、困难重重的事,越要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处事,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深刻反思,管党治党一刻也不能放松,“三严三实”要始终坚定践行,任何时候都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要聚焦践行党的宗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反思,时刻站稳群众立场、践行群众路线、增进群众福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做到初心不改、宗旨不忘、本色不变。
易炼红强调,要在高度警醒中正确看待,正确把握长沙发展的大局和长沙党员干部的主流。
一要把这次事件与依法依规的拆迁拆违工作区分开来。在拆迁拆违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形成了长沙求发展、百姓得实惠的可喜局面。特别是2015年全市依法拆除1500多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一举攻破多年想拿而没有拿下的“烫手山芋”,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足以证明长沙的拆迁拆违工作是规范有序的。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在法治的轨道上把拆迁拆违工作做得更到位、更见效。
二要把这次事件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大势区分开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长沙的发展氛围更加浓厚,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法治格局加快形成,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自觉性日渐提高。我们要从责任事故中警醒警示而不是误解误判,从而更加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信仰、信念和信心,让法治成为长沙这座城市的鲜明标识和显著特质。
三要把这次事件与长沙改革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与良好态势区分开来。今日之长沙,战略地位前所未有,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创新创业的氛围前所未有。要勇于面对、妥善处理,变坏事为好事,化压力为动力,在深刻吸取教训中把长沙的事情办好,把长沙的改革发展继续推向前进,以新的更大作为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赢得方方面面的理解。
四要把这次事件与客观评价长沙党员干部队伍区分开来。近些年来,各级党员干部在项目建设、拆违控违、城市管理、环境治理等一个又一个攻坚战面前,没有气馁,没有畏难,没有退缩,大部分干部是以一种“五加二、白加黑”“宁可掉肉、不可掉队”的精气神干事创业。各级党员干部要正确处理好依法依规办事与敢于攻坚克难的关系,做到想事、干事、成事与不出事的有机统一,争当想为、敢为、勤为、善为的干部。
易炼红强调,要在依法治理中敢于担当,更加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城镇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难题,也是人民群众期盼的事,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升运用法治手段的能力和水平,既不能畏首畏尾、无所作为,也不能超越法律红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把“行政化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把“行政化方式”转变为“法治方式”,把“行政化机制”转变为“法治机制”。要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带着深厚的感情、管用的办法、为民的责任做群众工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把握好“三条原则”:注重“利民惠民”,注重“阳光征收”,注重“有情操作”,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要提升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对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心中有数,事前要评估风险,事中要科学应对,事后要健全机制,绷紧思想之弦,研究应对之策,驾驭复杂之事,展示担当之为。
胡衡华指出,城中村改造本是为了城市发展和改善民生,但责任事故的发生令人惋惜和痛心,值得深刻反思、引以为鉴。我们必须恪守法治底线、牢记工作初衷、做到守土尽责、注重细节把握,以和谐为基本要求,以法治做重要保障,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强的担当,依法依规依程序推进城中村改造。
胡衡华强调,越是面临困难,越要坚韧不拔,以打攻坚战的决心,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着眼发展全局和群众利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根本目的是改善城中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村民市民化进程,让城中村居民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这既是建设品质长沙的必然要求,也是城中村居民的迫切愿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思想认识不动摇、工作干劲不动摇”,坚持“有形改造与无形改造相结合、农民安置与农民市民化相结合、村庄改造与建设新型社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胡衡华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把握细节,做好、做细、做通、做实群众的思想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被拆迁户的社保、就业、就学、就医等切身利益问题,减少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将法治贯穿于城中村改造的全过程,充分保障被拆迁户的各项合法权益,确保拆迁在程序上、实体上都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特别是征地拆迁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来办,切实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对知法犯法、玩忽职守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改进作风,切实加强对城中村改造的组织领导,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锤炼务实、严谨、担当、高效的工作作风,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