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

25.11.2015  08:50

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

(2015-2020年)

为了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营造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特制定本规划。

一、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一)现状与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形成了以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棉麻、竹木等加工为主,其它特色农产品加工为辅的产业体系。2013年,全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5634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59家,市级龙头企业285家,其中500万元以上的企业563家,过亿元企业187家,实现销售收入10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5%,从业人员94998人,劳动者报酬28亿元,采购农产品原料415亿元,带动农户170.6万户,实现全市农产品加工总产值956亿元.利润总额69.8亿元,比上年增长21.85%,实交税金22.7亿元,比上年增长8.3%,出口创汇20.29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5.6%,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高,全国平均水平为35%,我省只有28%,长沙只有25%;二是龙头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小、散、差”状况未得到根本改变;三是标准化加工专用基地建设滞后,原料总量虽大,但品种杂,难以适应加工需求;四是经济环境与企业加快发展的要求还有待加强;五是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不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二)形势与前景

未来十年是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等客观经济政策将加速推动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市场对农产品加工品的需求将更加旺盛,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源动力将更加强劲,振兴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全球农产品加工业竞争更加激烈,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将面临国际、国内双层挤压,必须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加工业的整体竞争力,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为推进“两型”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中提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战略性结构调整为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对外开放为动力,以服务“三农”和保障产业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加工,促进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健全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推动重点行业发展;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确保质量安全;着力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对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将我市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品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相结合。重视发挥产地初加工在降低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商品化率和入市品级方面的作用,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增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加快形成产地初加工与精深加工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

2.坚持培育领军企业与扶持中小企业相结合。发挥领军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兼并重组等形式做大做强,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作用,争取财政金融、信用担保等扶持政策,提升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促进形成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协调发展的格局。

3.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大力培育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着力突破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装备水平,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逐步减少关键技术与装备的进口,提高自主化程度,增强国际竞争力。

4.坚持因地制宜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根据农产品资源禀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础、地理区位优势等,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或区域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围绕重点行业,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实现重点突破、差异发展。

5.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遵循经济规律,优化生产结构,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同时重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引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的科学发展道路。

6.坚持绿色环保和节能减排相结合。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增强高效、低碳、节能、环保意识,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发展低排放、高效益的加工方式,建立安全、优质、营养、低耗、绿色、生态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三)主要目标

十年规划期间,农产品加工业要加速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自主创新,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水平,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资产500亿元,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速15%,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产业集中度有较大提高。发展一批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品牌影响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到2020年,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过30亿元的企业5-6家,过10亿元的企业10-12家,过亿元的企业150家,过500万元的企业1000家,争取5-6家本地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培育15个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重点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力争在粮食、畜禽加工业形成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农产品加工水平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我市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65%,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达到35%以上,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科技水平显著提升。力争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的加工装备和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粮食、畜禽加工、茶叶加工装备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农企联结更加紧密。

——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质的突破。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建立全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安全与溯源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力争通过ISO等体系认证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65%,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到2020年,力争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一五”期末下降10%左右;规模以上企业能耗、物耗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三、发展重点

根据我市农产品加工产业现有基础,结合国内外农产品加工发展趋势与省市相关规划,重点发展粮油、畜禽、茶叶、果蔬及竹木,重点打造我市农产品五大主导产业。

(一)粮油加工

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以旺旺食品、加加集团、金霞粮食、盛湘米业、亮之星米业、金山粮油、万家春米业、卫红米业等为龙头,重点发展优质稻精深加工,提高优质精米、有机米、营养糙米和功能性大米加工份额,提升“湘米”品质、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加快推进主食工业化;重点发展以菜籽、茶籽、大豆为主的油料加工,扩大精制油和专用油比重。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400亿元。

(二)畜禽加工

加快传统肉制品现代化改造和工业化生产,以现代资源、红星集团、乐福来食品、沙龙畜牧、大地肉类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猪、牛、羊、鸡鸭和优质水产品的精深加工。肉类加工,重点发展传统肉制品工程化加工技术和冷链物流技术,积极发展冷却分割肉,扩大低温肉制品、功能性肉制品产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追溯体系。乳品加工,重点推进新产品开发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丰富产品品种,形成多样化乳品产品结构。蛋品加工,推动传统蛋制品工业化生产,开发液态蛋、高特性专用蛋粉等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160亿元。

(三)茶叶加工

加快对传统制茶业的升级改造,提高名优茶、有机茶产量,丰富茶文化。以省茶叶公司、湘丰茶叶、金井茶叶、怡清源茶业、长春茶业、沩山茶业、湘茗茶业、淳峰茶业为龙头,着力发展名优绿茶,推进黑茶、保健茶、茶饮料以及茶叶提取物加工等高附加值茶叶深加工新技术,提高高端茶叶消费市场占有率。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四)果蔬加工

扩大加工用果蔬原料基地规模,重点推进产地加工,增加农民收入。水果加工依托浏阳市东部、长沙县北部、宁乡县中部现有较大规模的水果基地,初加工重点发展时鲜水果采后处理,深加工重点发展果汁、果酒、果脯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培育壮大盐津铺子、常佳食品、曙光葡萄、华淳果酒等加工龙头企业发展。蔬菜加工依托浩博有机农业、天天绿色蔬菜等,积极发展绿色有机蔬菜,实施冷链贮藏、蔬菜配送,并加大脱水菜、风味菜、速冻菜开发力度。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五)竹木加工

以金仁竹木,康明木业、地宝龙地板、桂星竹业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人造板、竹木地板、家具制造、林化产品,大力开展木质素、竹纤维利用等技术攻关,发展精深加工,带动全市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发展。着力解决竹木板材等加工产品所含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到2020年,总产值突破140亿元。

四、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重点突破制约长沙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着力完成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

依托我市周边乡镇当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通过成熟适用技术的筛选与示范推广,支持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改善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升农产品入市品级;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产区延伸,促进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支持驻长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企业以及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的引进、研发、储备、筛选和示范推广;协调争取工业与信息、科技、农业等部门安排的相关项目对产地初加工的重点支持。

(二)鼓励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做大做强

引导长沙地区及周边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联合等方式,整合资源要素,发展成为规模化、集团化、整体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引导领军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组建产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领军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实现优势互补、做大做强;提升领军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装备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鼓励领军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集成各类优势资源,带动专业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建设;引导领军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农民有效对接,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农户的能力。

(三)加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建设

以发展技术或资本密集型加工业、农业延伸产业、农村服务业以及与领军企业配套产业等为重点,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我市各类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加快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聚化,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产业集聚园区准确定位,突出特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实现园区内产业的链式构建,形成大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发展格局。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推动企业集群集聚,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实力。重点抓好以农业科技园区为主体的八大农产品加工聚焦板块,到2020年,使全市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面积达到20万亩,开发面积8万亩,年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500亿元以上,聚集省级龙头企业40家以上。

(四)加快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提高核心竞争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型企业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加快前沿技术自主化、关键技术产业化、工程技术本土化步伐,培育自主品牌。依托国家和省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围绕产地初加工、综合利用、节能减排、质量安全、新产品开发等重点,开展联合攻关和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研发能力。采取多种形式打造科企对接平台,组织开展对接活动,实现各类研发机构、技术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零距离”接触,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五)大力加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

按照农产品加工特性要求,紧紧围绕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发展的需要,加强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重点建设优质粮油、畜禽水产、花卉苗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林产品等商品生产基地,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形成规模连片生产,建成具有比较优势的大产业。到2020年,在我市周边培育多个优势明显、具有区域特色、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为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立统筹推进工作制,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的协调发展,成立长沙市农产品加工业协调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市农业局,市人民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列入对各区、县(市)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市、县(区)两级领导联系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新扩改项目工作制度,建立政府统管,农业牵头,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优化服务,共同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二)落实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优惠政策,帮助和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对企业从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范围内的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强化用地保障,龙头企业发展和建设所需用地视同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具体建设项目应符合所在地的有关城乡规划,对经批准后自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5—10年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增加资金投入

在农业项目资金中设立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列入财政预算,并按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及基地建设;市科技三项经费和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要提高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的资金比例,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产学研结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农产品加工业配套公共平台,提升对整个产业的支持。

加强政府、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的多方合作,形成政企协调联动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制定专门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信贷政策,优先保障企业收购原料所需流动资金借贷款,增加对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额度,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社会力量和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加工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资本,企业自有资本和其它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

(四)建立激励机制

为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设立相应奖项,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台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上缴市、县(区)税收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一次性按实际上缴市、县(区)税额的30%、25%、20%、15%、10%给予奖励,以上奖励资金按财政体制分级负担;鼓励企业创品牌,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第一个获得国家名牌产品,全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以后的每个奖50万元,以年奖励资金在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完善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农产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势,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科技、信息、人才、融资和权益保护等服务支撑。建立科研院所对口联系龙头企业制度,对列入省重点科技攻关范围的龙头企业,争取科研院所派驻专家指导并提供科研设备支持。整合全省农业信息网站的信息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产品加工业有机融合,提升企业的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技术推广、职业培训等人才服务体系,把龙头企业的人才培训列入政府阳光工程扶持范围。

(六)优化发展环境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在备案、核准、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有关手续,将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积极申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打破行业垄断、市场分割和地区封锁壁垒,清理和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和交易等环节的收费,营造统一规范的市场环境,在全省推进农产品异地质检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测和收费。加强对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治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加强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加大对龙头企业、优秀企业家和优质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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