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蔬菜产业指导意见》的通知
区县(市)农业(农林)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为促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我局制定了《蔬菜产业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农业局
2014年3月19日
蔬菜产业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蔬菜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思路
根据长沙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定位,以产业园区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领先科技为支撑,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全面提高全市蔬菜供给保障能力,保持“菜篮子”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菜篮子”消费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发展到250万亩,在产业集中区发展优质商品蔬菜基地面积达10万亩,发展钢架连栋大棚面积3500亩,发展钢架普通大棚面积1.5万亩,全市专业蔬菜基地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推进产业集中区建设。
加快编制《长沙市蔬菜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合理确立蔬菜产业发展重点区域,继续推进产业集中区建设,发挥产业集中区的集聚、辐射、示范效应,实现土地集中开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全市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
1、万亩蔬菜产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望城区格塘镇、靖港镇沿千龙湖大道两厢,长沙县春华镇、路口镇沿S207附近,浏阳市沿溪镇和宁乡县夏铎铺镇,打造4个全市蔬菜产业核心集中区,发展优质商品蔬菜基地面积达8万亩。
2、千亩蔬菜产业集中区。在中、远郊环境较好的地区,重点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千亩蔬菜示范园20个,发展优质商品蔬菜基地面积达2万亩。
3、食用菌产业集中区。重点扶持长沙县高桥镇S207沿线食用菌产业园,引进一批食用菌生产、加工企业,发展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设施生产和精深加工。
4、特色蔬菜种植区。重点扶持:一是地方特色品种种植区。如宁乡七星椒、东山光皮椒、东城生态椒、沙市冬瓜、官渡茄子、古港白黄瓜等地方特色品种。二是有机蔬菜种植区。在环境条件符合有机蔬菜生产标准的远郊乡镇,引进一批实力雄厚、技术专业的企业,建立3-5 个千亩以上的有机蔬菜示范园。三是示范性种植区。解决标准化种植模式、蔬菜育苗、田间管理、病虫害综合防治和土壤改良等方面的问题,做好新品种的对比试验,建立科学先进的管理模式,示范带动蔬菜产业整体发展。
(二)强化产业基础,着力提升基地生产能力。
1、加强专业基地建设。继续加大产业集中区专业基地建设力度,强化基地道路、水电、排灌等设施配套建设,同时对原有基地进行提质改造,确保正常生产需要。重点扶持当年新引进基地建设项目。
2、大力发展设施蔬菜。重点在蔬菜产业集中区,扶持一批高档次、高质量、高效益的设施农业基地,着力发展高架大棚、普通大棚,切实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调控淡旺季平衡等能力,增强淡季本地蔬菜保障能力。
3、推进育苗中心建设。完善市级种苗中心配套设施,加快扶持产业集中区育苗中心建设,提高工厂化集约育苗率,降低育苗风险和生产成本。
4、加快产地集配中心建设。在蔬菜主产区内,重点扶持具有基础条件的蔬菜企业、合作社,建设具备检测、预冷、分选、初加工、冷藏、配送等基本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
(三)实施科技创新,着力提高生产科技水平。
1、加强蔬菜生产技术的研发。以长沙市蔬菜科研所为依托,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布局的要求,依靠自身及相关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力量,重点在产业集中区建立蔬菜研发中心和示范基地,开展良种引进筛选、种苗繁育推广,围绕基地集中探索栽培模式、主导品种和关键技术,解决制约蔬菜生产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
2、抓好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推广。每年引进2~3个产量高、品质好、抗逆性强、市场潜力大且适应我市种植的国内外新品种,在每个区县(市)设立一批示范点,扩大示范效果。加快设施栽培、无公害生产、病害防治、保鲜储藏等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以工厂化育苗为载体,加快新品种引进推广力度,并迅速形成规模优势,力争每年引进推广4~5项蔬菜生产新技术。
3、强化科技培训,全面提高菜农素质。以阳光工程培训为载体,加强科技培训,提高菜农素质。通过编印科普丛书、举办各类培训班、科技下乡等方式加大新技术、新成果的普及推广力度,全面提高菜农的种植与管理水平。
(四)加强生产管理,着力增强均衡供应能力。
1、强化应急生产。以产业集中区和设施基地为依托,针对冬春季节我市气候特点及极端天气,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抢种抢栽速生应急叶类菜。下达种植任务,合理安排品种,严格督查验收,根据实际任务完成情况和上市量给予企业一定扶持,保障市场本地蔬菜的稳定供应。
2、合理安排播期。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均衡和拉长上市时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储藏保鲜,结合蔬菜产业的发展同步推进配套冷库的建设,避峰上市,延长蔬菜供应时间。
3、发展高山种植。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基地建设既要考虑适当集中成片,也要因地制宜适当发展高山蔬菜,利用天然气候条件实现蔬菜错峰上市。
4、加强生产督查。切实按照《长沙市蔬菜生产督查制度》(长农发[2014]7号)的要求,按季度、定时间开展蔬菜生产情况督查,形成常态化的督查工作机制,以确保生产稳定和均衡供应。督查结果作为年度项目申报和验收、“菜篮子”区县(市)长负责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建设市场体系,着力提高物流水平。
1、加快产地收集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在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种植的蔬菜产区内,鼓励企业建设具备检测、分选、初加工、冷藏、配送等基本功能的产地收集市场和集配中心,提高流通效率,解决产区“卖难”问题。
2、推进城区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加快马王堆和红星市场的搬迁工作,在两大批发市场设置本地蔬菜直销专区。抓紧建设长沙大河西农产品物流中心,引进物流龙头企业,统筹建设冷链、仓储、配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结算、配套服务等系统,发挥集聚承载作用。
3、加快蔬菜直销配送工程建设。鼓励大型蔬菜基地和流通企业开展直销配送,扩大直销配送范围,建立安全、高效、便利的流通网络,解决蔬菜进城“最后一公里”问题。
4、创新蔬菜流通模式。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上批发和网上零售等蔬菜电子商务模式。
(六)完善质监体系,着力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1、大力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普及蔬菜生产国家标准,规范蔬菜生产质量追溯制度,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生物、物理防治技术,杜绝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蔬菜生产投入品。长、望、浏、宁四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牵头创办2个以上千亩蔬菜精品园,搞好示范,加以推广。
2、积极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认真做好“三品一标”宣传和培训工作,引导扶持企业、合作社按照“三品一标”质量标准发展生产,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开展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规范有序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保护,稳步增加“三品一标”认证产品数量。
3、加快蔬菜监测体系建设。各区县(市)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蔬菜质量检测中心,严格实施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基地、产地集配中心等要配备检测设备,搞好单位自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规范生产领域的蔬菜质量监管,健全“单位自检、部门监检”的质量检测体系。各级蔬菜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蔬菜质量监管,加大例行检测和执法力度。
(七)健全保障体系,着力提升产业服务水平。
1、健全农资服务。引导企业在产业集中区建立一批物质供应点,保证蔬菜产业基地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2、健全技术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围绕蔬菜品种更新、配套栽培技术、平衡施肥、病虫综合防治等开展宣传培训。同时搞好蔬菜生产、流通的信息及蔬菜产地价格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发布工作,以精确的市场信息指导蔬菜的生产。
3、健全产后服务。鼓励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帮助菜农建立与收购商、加工厂的联系,实现产加销一条龙服务。积极培育产地销售主体,以蔬菜产品经销商或经纪人为主构建蔬菜营销公司,扩大我市蔬菜的销售区域。鼓励蔬菜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与大型超市、高等学校、大型企业等蔬菜需求大户建立直接的供应关系,减少蔬菜流通的中间环节,让菜农获得更多的利益。
4、健全金融保险服务。研究蔬菜生产、经营的保险机制,探索将政策性商业保险引入蔬菜生产领域,建立蔬菜产业发展的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创新蔬菜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共同研究相关担保和贷款办法,解决蔬菜大户和菜农融资难的问题。
(八)加快基地保护,着力保障产业发展长效性。
在全面执行《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开展对现有蔬菜基地的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制定《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办法》,对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基地认证、基地管理、基金征收、扶持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蔬菜基地一经确定,当地政府即应承担起设施保护、环境保护、稳定规模、规范生产、支持发展等职能,严格控制征占蔬菜基地行为,切实防止蔬菜基地质量下降。经批准征用专业蔬菜基地的,必须按照《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全额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缴纳由国土部门把关,财政专户储存,全额用于蔬菜产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缓缴和挪用资金。
(九)推进集约化经营,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优做好农产品品牌,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和示范区建设,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切实增强龙头企业竞争力和带动力。通过招商引资、重点扶持、优化重组等多种方式,引导资金、技术、人才、原料等生产要素向蔬菜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在全市范围内选择蔬菜生产面积1000亩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集蔬菜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服务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
长沙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