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多措并举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23.05.2017  16:50

  根据群众举报和前期初步核查,2017年4月12日,长沙市纪委对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廖顺华、李维立案审查,查清违纪事实后,4月20日,廖顺华、李维因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立案审查到移送司法,仅用8天时间,这样一起违纪案件的查处,正是长沙市纪委加强执纪审查工作、实行快查快结的常态。

  近年来,长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坚持纪法分开,建立执纪审查人才库,不断提高执纪工作专业化水平,同时,坚持将初核工作做细做实,将违纪人员的思想教育做深做透,着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

  据悉,市纪委从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纪委选出多名熟悉财务、工程建设等专业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了执纪审查专业人才库。根据执纪审查需要,适时统一调度,有效提高了执纪审查的专业化水平和精准度。同时,在各区县(市)划分片区,充分发挥片区联动机制的优势,对于重大案件,在片区内实行人员统一调度,进一步提升执纪审查合力。

  初核工作是查清违纪案件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们对每个初核线索的核查都要精心准备、认真研判,因案、因人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开展细致扎实的核查,全面了解违纪人员社会关系、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出行记录、财产情况等,确保立案审查前初核证据的‘精准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审查中,市纪委工作人员还会对违纪人员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让他们重温自己当初写下的入党志愿书,重新学习党章,引导他们对照党纪条文正确认识和深刻反省自己的违纪行为,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

  2017年3月,浏阳市纪委对永和镇城建规划所财务联络员张常坤违纪案进行初核,审查组全面调阅了银行相关凭证、详细查询其个人存款情况,掌握了主要证据。4月11日对其立案审查,在当天的谈话中,张常坤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并于立案当天被移送司法。

  据了解,2017年1-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497件,处分党员干部492人,分别比2016年同期增加34.3%和33.7%;平均审查时间由2016年的50天缩短为3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