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土地市场低迷 “湘十条”明确去化周期控制供应

12.04.2016  11:55

  红网长沙4月1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岳瑾)4月8日,湖南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湘十条”)。其中,一大亮点是,各市 州、县市区必须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这意味着,房子卖不出去,用地审批也受限。面对高企的库存,长沙土地市场持续“低迷”。据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 系统显示,4月,长沙内六区原本有6宗土地挂牌截止,然而截至今日,分别有1宗土地中止了挂牌出让,1宗土地终止了交易。

  网挂系 统显示,位于芙蓉区张公岭村、龟山路以东、西龙路以南的[2016]长土网009号地块是一宗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4026.33平方米(6.039 亩),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403万元。该地块容积率≤3.5,建筑密度≤42%,绿地率>28%,建筑高度≤80米。

  位于 高新区黄桥大道以东、泉塘冲路以南的[2016]长土网010号地块是一宗商业用地,出让面积为29234.05平方米(43.851亩),出让年限为 70年,起始价5789万元。该地块容积率≤1.1,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目前,该地块已中止了挂牌出让。

  位于高新区岳麓大道以北、茶园路以东(A-25加油站)的[2016]长土网011号地块是一宗商业用地,出让面积为2665.9平方米(3.999 亩),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2400万元。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条件书要求,该宗地使用性质为加油站用地,该地块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 地率≥25%,建筑高度<12米。

  位于高新区岳麓区含浦大道以东、云栖路以北(A-01-1)的[2016]长土网012号地块 是一宗商业用地,出让面积为36186.93平方米(54.28亩),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1.68亿元。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条件书要求,A- 01-1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0米;A-01-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 业吉荣用地(C2),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

  4月最令人期待的一宗土地是位于岳麓 区梅溪湖梅浦联络线以东,秀峰路南延线以南(梅溪湖J-44地块)的[2016]长土网013号地块,该地块出让面积为108220.74平方米 (162.331亩),出让年限为70年,起始价7.71亿元。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条件书要求,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米(参考值)。由于[2016]长土网010号地块已中止挂牌出让,因此[2016]长土网013号地 块成为4月挂牌截止的土地中唯一一个纯住宅用地,且也是起始价最高的一宗地。

  另据望城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显示,位于经开区望 城大道与黄金园路交叉口西南角的网挂[2015]13号土地,规划用途是商住用地,商住比为:15%:85%,使用权面积35286.4平方米,出让年限 商业40年,居住70年,起始价6154万元。原本于4月7日挂牌截止,却已终止了交易。

  “房子卖不出去,用地审批也受限。”这 是近期公布的“湘十条”中与土地供应有关的新政。新政的一大亮点是,各市州、县市区必须严格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即各市州、县市区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在 8-12个月的,应适当控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量的50%;库存去化周期在13-36个月的,应严格控制新增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审批,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不得超过上年度供应量的20%;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原则上停止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和供应。

  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湖南房地产发展去库存压力很大,有的地方去化周期(即商品房的销售周期)达2至3年。此次“湘十条”从供给端进行控制,提出商品房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控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审批。

  湖南中原董事总经理胡治钢认为,“湘十条”中明确了根据去化周期控制土地供应。按照目前长沙商品房去化周期来看,预计会控制在上年度土地供应量的50%这一档内,即不超过95万方土地面积,未来将有效减少供给。

  实际上,受到住宅库存高企的影响,长沙市政府从2015年起,已有意放缓了推地节奏。不过,随着楼市新策不断,房企加速去库存,在成交逐步复苏的同时, 也将进一步带动土地市场的复苏。戴德梁行长沙分公司副总经理文学表示,极具实力的品牌房企对长沙市场仍保持较高信心,中小型房企拿地保守,比较谨慎,市场 分化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