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商业街大屏幕“晒老赖” 法院现场兑付3千万

01.11.2016  00:39


长沙商业街大屏幕“晒老赖”,引得众多市民驻足观看。 傅煜 摄

  中新网长沙10月31日电 (记者 傅煜)“刘长桂,执行标的409.8万元;曹鹏程,执行标的263.9万元……”31日下午,长沙繁华的黄兴路商业步行街数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52名“老赖”名单,引得众多市民驻足观看。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公开“晒老赖”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黄兴路步行街是长沙重要的商业核心之一,每天的人流量巨大。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的数块电子显示屏在播放一段时期的广告后,就开始插播“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黑榜”,屏幕中间显示被执行人姓名(如果是被执行单位,则显示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执行案号、身份证号码、执行标的数额。 此次共有52名“老赖”上榜,执行标的款从数万元到数百万不等,其中“郑华东”的执行标的款额最大,达到661.5万元。通过查询其身份证显示,郑华东为福建省周宁县人。

  当日,由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承办的“失信黑榜发布暨执行兑现活动”现场,该院还向38名执行申请人兑付了3079万余元执行款,兑付款涵盖劳动争议、伤害赔偿、村集体分配、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多个类型。执行法官采取支票与现金两种给付方式,领款数额在25万元以下者,直接发放现金;执行款超过25万元的,则采取发放支票的方式。为确保资金安全,法院还派出法警护送现场领款的申请执行人到银行,将执行款存入各自银行账户。

  据悉,在执行方面,天心区人民法院已将到期不报告财产与履行裁判义务的3031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按相关规定,法院将对这些“老赖”们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禁止其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其在星级以上宾馆、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法院从来不是诚信建设的旁观者,而是诚信建设的主力军。”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谭剑辉表示,该院近期将持续开展虚假诉讼防治和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理直气壮加大失信违法成本,严格依法制裁失信违法行为,从而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