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执法局夏服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信息上传:

02.06.2016  04:42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受县执法局委托,对夏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要求,积极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执法局夏服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CSXZCJ-TP2016-01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布的新款技术标准规定条件,提供2011年度入围公安部生产企业目录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4.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5.1、5.1、《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和为被授权代表人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出具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证副本,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应当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用封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采购名称、单位、编号和日期。
2、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2小时内,提前或超过该递交时间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慨不受理。
3、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的递交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说明材料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日止(3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6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县执法局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731-84020901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0731-84012844
地        址: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公告日期:2016年6月1日
 
附件下载1、6.2.2.行政执法局夏服竞争性谈判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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