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启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14.11.2014 12:20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住建局工作人员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现浇混凝土构件强度进行抽查。
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检查钢筋绑扎质量。均为曾诗怡摄
红网长沙县站11月1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陈登辉)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离开工程质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会受到影响。12日,长沙县住建局组织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参建方及县属施工企业,召开“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动员大会,对“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行宣讲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使企业提高了认识,并对行动做出整体部署。长沙县住建局负责人表示,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将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部署: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长沙县将通过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从今年10月起,治理行动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将一直持续到2016年6月。活动期间由县住建局牵头,每季度对本县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进行通报。
实施阶段完成后,将步入总结分析阶段,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一项工程从勘察设计到竣工验收,参与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很多,如果多年之后出现质量问题,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参与工程建设的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要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据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当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时,首先要追究这五个人的责任,而且是终身责任。
根据行动部署,长沙县将实施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
长沙县还将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档案中将包含责任人身份信息、执业资格信息、项目履职情况备注、奖惩情况说明等信息,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
县住建局目前已建立起诚信体系并投入使用。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项目负责人建设过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也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将影响以后参与工程招投标活动。
措施: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最近,“飞行检查”一词频频出现,那么到底什么是“飞行检查”呢?
“飞行检查”最早应用在体育竞赛中对兴奋剂的检查,指的是在非比赛期间进行的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性兴奋剂抽查。
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或组织检查被监督对象,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了解被监督对象的真实情况,发现其需要改进的问题。可是原来的部分监督管理部门均是预先发通知、定时间、定路线。被检查单位也是提前作好了各项档案资料准备,招待盛情周到,最后是双方皆大欢喜,而监管部门对被监督对象的实际情况则了解甚少,许多存在的问题并没被发现,也就谈不上改进了。监督检查难免流于形式。
“飞行检查”是在被检查单位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可以及时掌握真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飞行检查”好就好在可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及时依法予以查处,避免出现严重的社会危害。
长沙县住建局将在治理行动期间,不断创新质量监督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积极引导和规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偏离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
在监督检查时,工作人员将配备高新精密工程检测设备,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测。如一体式数显回弹仪、激光测距仪、便携式测温仪、钢筋扫描仪等,加大对工程实体的监督抽测工作力度。
此外,县住建局还将加大对监理企业的监管力度,要求其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作用。在进一步落实监理月报制度的基础上,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推行监理月例会制度。将质量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由监理主导,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通过动态抽查来督促监理人员规范履职。通过违规查处,鞭策监理人员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监督: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长沙县住建局将建立健全“星期天工程师”制度,面向社会聘请技术专家组成督查组,利用周末及节假日时间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开展“飞行”检查,引入社会监督,减少监管盲点。
长沙县住建局还将设置在建工程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进行曝光,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本文来源: 湖南红网
14.11.20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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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