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企业境内外主板上市可获300万元补助
星沙时报全媒体讯(记者 杨婧璜)昨日上午,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作林主持召开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和第6次党组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国良,副县长黄梁、黄波、彭迟平、喻名团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了《长沙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调整情况(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1—9月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的报告,还研究审议了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长沙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等工作。
《<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送审稿)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包括支持方向、申报企业条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程序和审定程序、监督管理、申报要求、资金来源及其他。其中主要对重点支持产业项目的投资规模、进出口实绩、补贴比例、额度、项目分类等前置条件和具体操作方法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的战略部署,以“二次创业”为契机,强化精准理念、舍得精神,把临空经济做大做强做优,使黄花综保区成为长沙乃至湖南开放发展的新引擎、外贸服务的新基地、临空经济的新平台、结构优化的新战场,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沙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行办法》(送审稿)。《办法》指出,注册地在长沙县(含经开区)及纳税地在长沙县的企业,完成境内外主板上市,政府将给予300万元补助;完成新三板挂牌,政府将给予150万元补助;完成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版挂牌企业,政府将给予30万元补助。《办法》将自正式印发之日开始实施。会议要求,要对相关企业进行摸底,让补助更精准,更有针对性。
常务会后,召开了长沙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次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研究有关干部人事任免等事项。
[编辑:杨志丹]